关于组织2016级新生参观校史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浏览次数:896

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2016级“大学生启航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所有新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校史校情教育须在10月底全部结束。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安排好时间,提前与我馆联系,以便组织学生参观。

参观校史馆的相关要求:

①以院系为单位,由辅导员带队负责。

②参观人数每次不超过60人,班级人数过多可分批参观。

③参观过程中请有序进入,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爱护公共设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混乱。

参观时间安排:919日至1030

⑤参观联系人:李虹老师联系电话:63861597/15255558122

  

     附:各院系新生参观校史馆时间安排表(建议时间,如需调整,请提前与我馆联系)

  

                     档 案 馆

2016912

  

  

  

各院系新生参观校史馆时间安排表(建议时间)

参观单位(院、系)

919日—25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928

109

文学院

外语学院

哲学系、

历史系

文典学院

经济学院

1012

1019

法学院

管理学院

商学院

艺术学院

1021

1030

电子工程学院

社会与政治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