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达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

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266

本网讯(新闻中心通讯员 方兴)1025日下午,学校在磬苑校区办公楼A502会议室召开文科科研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议精神。副校长程雁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学校2016年下半年第二次文科科研工作会议在磬苑校区办公楼A502会议室召开


程雁雷指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依据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体现了简政放权、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基本原则,有许多新的变化、新的举措,政策性、专业性强,各院系一定要认真领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程雁雷要求,各院系要结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议精神,收集近期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思考推动科研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后期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的出台打下坚实基础。程雁雷强调要求各院系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要加强科研队伍、科研平台的建设规划,充分发挥院系教授委员会的作用,积极谋划学校综合性智库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智库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程雁雷还就我校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规划及基地重大招标项目通过评审,和“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获批省级重点智库建设项目作了通报。

会上,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张启兵传达了北京召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议内容。财务处赵劲松处长分别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改革亮点、项目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适用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文科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财务处、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项目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使用经费的自主权,体现了对科研工作者智力劳动付出的承认。学校将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相关规定,制订我校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争取尽快将新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落地,以促进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快速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