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生记者 王意)日前,根据《安徽大学学生校长助理制度暂行办法》,我校拟从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选聘第十届学生校长助理。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下载电子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报送至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2439742072@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9日。
学生校长助理选聘程序分为报名,初选,决选,组织考察、公示及聘任等4个阶段。报名分为院系推荐、学生组织推荐和自我推荐三种方式。初选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决选内容包括5分钟个人演讲和3分钟现场问答。决选成绩由专家评委团平均成绩、大众评委团平均成绩和微博投票率构成。
学生校长助理根据承担的工作范围制定工作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开展工作,不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对校长负责。学生校长助理受校长委托,负责收集学生关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及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针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各部门、各院系及相关团学组织应积极支持学生校长助理开展相关工作。学生校长助理根据调研结果向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提交处理建议或意见,并负责向学生反馈处理情况及解决措施;对未被采纳的建议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原因。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关系众多学生利益的有关问题,学生校长助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学校办公室召开协调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研究协商。学生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处理有关学生工作,可受邀列席学校年度工作会议、教代会、学生工作例会、教学工作例会等,以及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活动等。学生校长助理参与学校相关制度的调研及起草等工作,宣讲学校有关政策、制度;完成校长委托、布置的其他工作。学生校长助理每届任期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每届任期届满应向校长、安徽大学学生委员会及研究生委员会述职。现任学生校长助理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连任申请,通过连任遴选考核后获得连任资格。
具体报名方式及相关内容参见《关于公开选聘第十届学生校长助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